婚姻家事 · 实务研究

婚前股权婚后增值,离婚时怎么分


一、一个让你后背发凉的场景

张磊磊(化名)是一家创业公司的联合创始人。

五年前,他和其他几个合伙人一起创办了公司,投了200万,占了40%的股份。

那时候他刚和女朋友领证不到三个月。

五年过去了。公司融了两轮,估值从500万涨到了2个亿。

张磊磊的那40%,从200万变成了8000万。

听起来是个好故事,对吧?

但故事的另一面是——张磊磊和妻子的感情走到了尽头。

离婚诉讼里,妻子提出一个要求:

"你名下的公司股权,婚后增值的部分,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"

张磊磊懵了。

我的公司,我婚前就投的钱,怎么就成了共同财产?

法院会怎么判?

这个问题,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。


二、法律怎么说

先说结论:婚前股权本身,是你的个人财产。但婚后增值部分,不一定。

翻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2条: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划重点:"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"。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25条,把话说得更明白:

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,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"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"。

所以,问题的核心变成了——

你的股权增值,到底算不算"投资取得的收益"?

这里藏着一个关键的分水岭。


三、增值部分怎么分——关键看你有没有参与经营

法律实务中,法官把股权增值分成两类:

主动增值 和 被动增值。

主动增值,是你投入了时间、精力、劳动,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,让公司价值变大了。

这种情况下,增值部分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因为你的劳动本身,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。

你的配偶会说:"你在外面拼事业的时候,我在家里带孩子、照顾老人。你的成功里有我的付出。"

法官会认同这个逻辑。

被动增值,是你什么都没做,纯粹因为市场行情好、行业风口来了、政策红利,你手里的股份自己涨价了。

比如你婚前买了某上市公司的股票,婚后一直没动,股价翻了五倍。

这种情况,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认定为个人财产。

因为增值不是因为你的劳动,而是市场的自我演进。

但问题在于——创业公司的股权,根本分不清。

你说你没有参与经营?

你每天早出晚归、开董事会、签合同、谈融资,能叫"没参与"吗?

你说市场变化导致的增值?

公司从500万估值到2个亿,难道就没有行业大环境的因素?

所以,实务中最常见的处理方式是:按比例折价补偿。

法院不会直接把你的股权判给配偶一半,而是先确认股权归你个人所有,然后根据增值部分折算成现金,判你补偿对方相应的金额。

而这个金额到底是多少,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。

少则几百万,多则几千万。


四、真实案例里的残酷现实

我给你们讲一个真实的案子。

最高人民法院(2020)最高法民申100号。

男方婚前持有某公司股权,婚后公司上市,股权价值大幅增长。

离婚时,女方要求分割增值部分。

男方的主张是:股权是婚前取得的,属于个人财产,增值是市场行为,与女方无关。

法院的认定是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男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核心管理者,投入了大量精力和时间,公司价值的增长与男方的劳动不可分割。

最终,法院认定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判决男方补偿女方相应价款。

再举一个反例。

某地方法院的案子,男方婚前持有上市公司股票,婚后从未参与公司经营,甚至连股东大会都没参加过。

股价涨了,离婚了。

法院认定:这是被动增值,属于个人财产,不予分割。

同样的婚前股权,截然不同的结果。

差别在哪里?

一句话:你有没有亲自下场。


五、怎么提前防范

讲完规则,说人话。

如果你是创业者,或者手上持有公司股权,你需要在"结婚"和"股权"之间,建一道防火墙。

第一,签婚前财产协议。

这不是伤感情,这是成年人的理性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65条明确允许夫妻对婚前及婚后财产进行约定。

白纸黑字写清楚:婚前持有的股权及其婚后增值(无论主动还是被动)均归一方个人所有。

但要注意,这种协议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,特别是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法定权利。

第二,在公司章程里做文章。

如果你的公司有其他股东,可以考虑在章程中约定:股东离婚时,配偶不能直接取得股权,只能主张对应的财产价值。

这样可以避免离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混乱,其他股东被"卷进来"。

第三,保持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清晰隔离。

不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往公司投钱。

不要用家庭账户收发公司款项。

一旦混同,你就说不清了。

第四,股权代持或家族信托架构。

对于高净值人士,可以考虑通过家族信托持有股权,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。

信托架构下的股权,在离婚纠纷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当然,这个方案有成本,适合资产量级较大的情况。


六、一句话总结

婚前股权是你自己的,但婚后如果亲自下场经营,增值部分大概率要分对方一半。

法律不保护懒惰的权利人。

它保护的是清晰的约定、明确的边界、和未雨绸缪的准备。

婚前想清楚,比婚后打官司便宜得多。

本文仅为法律知识分享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如涉及具体法律问题,请咨询执业律师。


LIU LV SHI ZAI WU HAN

本文首发于公众号「刘律师在武汉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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